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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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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FIDIC条件

(一)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条件)

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2版于1963年发行)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浚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1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3版于1977年出版。对第2版作了全面修改。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美洲国家建筑业联合会、美国普通承包商联合会、国际疏浚公司协会的共同认可。经世界银行推荐将FIDIC条件第三版纳入了世界银行与美洲开发银行共同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可见,FIDIC条件第三版己获得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推荐。

第4版于1987年出版,1988年作了订正。此次修订FIDIC比以往修订时更多地与世界银行进行了协商。同时,还与在监督第3版的使用方面颇有经验的阿拉伯联合基金会的代表们广泛的接触。

第4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经协商作了较多的修改。在第4版修订中,还同意承包商代表在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地位,但最后定稿仍由FIDIC全权负责。各方对有机会充分协商,深感:获益匪浅,但这些协商并不意味着对第4版的全部认可。

(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注释

1977年,FIDIC出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第三版的解释性文件,即《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注释》。

1989年,FIDIC出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9月出版、1988年订正的第4版的注释,即《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

以上两本书是指导性的资料,书中的注释有助于理解《条件》而不是对《条件》作出权威性的法定的解释。

(三)业主与咨询工程师的服务合同

1979年,FIDIC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委员会编制了《设计和施工监督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即“1GRA I979 D&s”;“IGRA1979 P1”;

1980年又出版了“业主与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即“1GRA 1980 PM”。

1990年,FIDIC在以上三种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以代替上述文件,可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管理、项目管理,这种协议书及合同条件同样适用于国内协议。该书简称“白皮书”。

FIDIC还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对协议书条款和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支付”)作出解释。

(四)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FIDIC电气机械合同委员会曾编制和修订了《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7年编制了第三版,1988年订正发行。

该书简称“黄皮书”,主要用于电气及机械工程(包括现场安装)的合同,也分为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

(五)招标程序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还编制了《土木工程合同招标评标程序》一书,以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其他出版物

如《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根据能力进行选择》等。参阅这些出版物,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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