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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土木工程学士,二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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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监察

 土地执法监察的概念

 

土地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土地执法监察的主体

土地执法监察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职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指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执法监察的形式

1)按照监察时间的不同,可将土地执法监察划分为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
事前监察是在监察对象进行某一行为之前所作的监察,目的是为了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事中监察也可称作日常监察,是在监察对象实施某一行为的过程中所作的监察。
事后监察是指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后,依法对违法者进行惩处的活动。
当前,最积极、最科学的办法是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活动中的事前监察和事中监察,尽最大可能预防和杜绝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把土地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2按照监察的活动范围,可将土地执法监察划分为普遍监察与专门监察
普遍监察也称一般监察,是指监察主体对其工作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土地使用、保护、权属变更的情况实行普遍的监督检查,并不针对特定的对象。专门监察也称重点监察或特定监察,是监察主体对特定的监察对象所进行的监察。
普遍监察适用于对某项法律、法规、规章等普遍性的规范性文件的遵守与执行情况或者带有普遍性管理而检查内容又较为简单的行政监察领域;专门监察多适用于某个组织或个人可能有不符合法律的情形或是否执行具体决定、命令情况的监察,或者带有特定性而专业性又较为复杂的行政事项的监察。
3按照监察的对象,可将土地执法监察分为内部监察和外部监察
内部监察是指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所进行的双向监督检查。
外部监察,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系统外使用土地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以及审批用地的机关(主要是指政府)、人员(主要是指政府领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4按照监察的系统关系,可将土地执法监察分为自力监察和他力监察
自力监察也就是自我监察,有两种情形:对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的申报;同一土地管理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对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互检互查。
他力监察,是指土地执法监察主体对组织上不隶属于他们的监察对象实施的监察,即与前面所述的外部监察含义相同。
5按照监察的目的,可将土地执法监察分为守法监察和执法监察。
守法监察包含对监察对象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制裁的全过程。
执法监察是指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制裁决定的情况所作的监督检查。

土地执法监察的内容

土地执法监察的内容是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法律制裁主要是追究行政责任,包括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将土地犯罪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

土地执法监察的对象

土地执法监察的对象不仅包括土地管理的相对人,即一与土地发生法律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还包括享有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代表政府行使土地管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执法监察活动就是对土地管理者、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活动和为进行督促和检查。土地执法监察的对象是与土地发生法律关系的土地管理者、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

土地执法监察的目的

土地执法监察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土地管理职能,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在土地管理、土地利用的过程中,土地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对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从而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最终实现土地管理的总目标。

土地执法监察的方法

土地执法监察的方法有超前控制方法、跟踪检查方法、目标管理方法以及协作处理或公开处理等项处理方法。

超前控制方法

超前控制方法是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的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土地违法现象,超前控制,预防其发生。这是实现土地执法监察防范职能的重要途径。具体做法包括:①公开用地审批制度。②各项用地实行顺序排队制度。③公开土地执法监察办法和制度。

跟踪检查方法

跟踪检查方法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方法。具体做法包括:①实行建设用地挂牌制度。②实行定期现场察看制度。③实行巡回检查制度。④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⑤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目标管理方法

目标管理方法是将依法管理土地和干部目标管理挂钩,防止和杜绝管理者违法行使土地管理权。这是对管理者实施监察的有效方法。

协作处理方法

协作处理方法是指某些土地违法案件因为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根据不同情况,需要与行政监察机关、党的纪检机关、经济监督部门、政府其它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方法。

公开处理的方法

公开处理方法是指对一些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处理的制度。在处理时,组织干部和部分群众到场,请新闻、舆论界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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