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人:戈运龙律师
移动电话:13966013630
电话:0553-3801978 
E-mail:gyl518@sina.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金玺写字楼1601、1602室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基础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洁服务的基本要求及室内、外围场所、外墙专项保洁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内的保洁服务,不适用于普通住宅管理区域。 
2引用文件《上海市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试行)》沪容环发市(2001)065号。
3基本要求
3.1保洁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
3.2为业户,访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自学成才、工作环境。

3.3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3.4适时、及时、准时实施保洁服务。
3.5爱护物业各项设施及财物。
3.6及时处理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安装废弃物。
3.7节约用水、用电。
3.8遵守安全条例和操作程序。
3.9作业时不允许使用对建筑物材质造成损伤的材料和清洁剂,注意维护建筑物原貌。
3.10文明、有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业户生活、工作的影响。
4室内保洁服务 来源:考
4.1地面
4.1.1基本质量要求: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4.1.2分类质量要求,不同地面材质的保洁质量要求,如表所示。表1地面保洁分类质量要求
4.2墙面
4.2.1基本质量要求
表面、接缝、顶角、边线等处应洁净,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4.2.2分类质量要求
不同墙面材质的保洁质量要求,如表2所示。
4.3门、窗
4.3.1窗台、门框、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的缝隙处、玻璃与门框四角的结合处、铰链、旋转门中轴处等部位、应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等。
4.3.2门框底部应无积尘。
4.3.3门、窗的玻璃按4.2.2的规定。
4.3.4金属的门、门框、门套、窗框、窗套、扶手、拉手等应无氧化斑点、色泽光亮,并保持其金属质感。
表2墙面保洁分类质量要求
4.4电梯
材质 质量要求
花岗石、大理石 表面光滑、明亮 来源:考
墙纸 无积尘、霉点、色泽均一
涂料 无黑色划痕及其他各种污垢
护墙板 表面光洁、色泽均一
玻璃、镜面 表面洁净明亮、投光性好,镜面人像清晰
亚光丝纹不锈钢、黄铜等 表面洁净均一、明亮、无划痕、印迹,有金属质感
抛光镜面不锈钢、黄铜等 表面色泽均一,明亮如镜面,无划痕、印迹
铝合金板 表面光滑、接缝处保持洁净
面砖 表面光滑、色泽均一、点、线、面线条清
彩钢板等金属饰面板 色泽均一
4.4.1垂直长降客梯
4.4.1.1轿厢地坪按4.4.1的规定。
4.4.1.2电梯门按4.3的规定。
4.4.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4.4.2.1踏步、阶梯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污垢、污渍等。
4.4.2.2橡胶扶手应保持色泽统一,无污渍、污垢。
4.4.2.3下班按4.2的规定。
4.4.2.4外壳、侧模板应保持光洁、明亮、色泽均一,无灰尘、印迹、污渍等。
4.4.3货梯可参照4.4.1规定。
4.5卫生间
4.5.1卫生间内应无臭味、异味。
4.5.2地面按4.1的规定。
4.5.3墙板条、坐厕隔板、坐厕隔板门按4.2的规定。

4.5.4卫生洁具内部、表面及下面应无灰尘、印迹、异味。
4.5.5化妆镜表面洁净明亮、投光性好,镜面人像清晰。
4.5.6卫生间门、门套按4.3的规定。
4.5.7卫生间卫生纸架、干手机、灯罩表面应无灰尘、印迹并保持光洁。
4.6消防通道
4.6.1台阶、墙身、天花板、外露设施喉管应无灰尘、污渍、污垢。
4.6.2楼梯、平台应无灰尘、污渍、污垢、装饰砖应色泽鲜明。
4.6.3扶手、栏杆及底部、根部应无灰尘、污渍、污垢。
4.6.4通道门、门玻璃、门框按4.3规定。
4.6.5灯、灯罩、消防报警装置箱体应无灰尘、污垢。
4.7茶水间
4.7.1墙面按4.2的规定。
4.7.2开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迹。
4.7.3打水平台台面上无水迹、污迹、积水槽内无杂物、水垢。
4.7.4水斗应无污渍、污垢、瓷釉表面应色泽光亮、无划痕;上下水应通畅,溢水口、下水道入口处应无异味。
4.7.5门、窗按4.3的规定。
4.8吸烟室
4.8.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8.2地面按4.1的规定。

4.8.3座椅与座椅的连接点应无灰尘、杂物、污渍。
4.8.4台面各表面及结合处,转角处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等。
4.8.5烟缸外壳应无灰尘、水迹、污渍;烟缸内的烟蒂不应超过五只。
4.8.6痰孟内剩水应干净,无杂物;痰孟外应无灰尘、水迹、污渍。
4.8.7门、窗按4.3的规定。
4.9地下室、地下车库
4.9.1地面按4.1的规定。
4.9.2各类设施、照明灯具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灰、污迹。
4.10家具及室内摆设
4.10.1家具各表面及结合处、转角处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家具上的玻璃、镜面表面洁净明亮,投光性好,镜面人像清晰。
4.10.2金属扶手、拉手、装饰等应无氧化斑点,色泽光亮,并保持金属质感。
4.10.3电话机表面应无灰尘、污迹,话筒应定期消毒无异味,电话线应整理整齐。
4.10.4室内绿化盆内应无杂物,绿化应无灰尘。
4.10.5灯具饰品,人工植物,金属饰面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污渍、水迹、锈迹、印迹。
4.11其他设施
4.11.1消防设施、灭火机箱、消火栓箱、警铃按钮的外表应保持红色鲜明、无灰尘、污渍、箱内无积灰。
4.11.2探头(录像监控)外壳无灰尘、污渍、水迹。
4.11.3各类显示牌及指标牌应保持鲜明、醒目,显示器及指示牌表面应无积尘、污渍、印迹。
4.11.4垃圾箱应定期消毒,不满溢,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
4.11.5进风口和出风口应保持干净,无积尘、污渍。
4.11.6网架及天花板应保持清洁,表面色泽均匀,无积灰、坠挂物。
5外围场所保持服务
5.1通道、人行道保持清洁,无积灰、积水、脏物、杂物、污渍和车轮印,路面应保持本色。
5.2废物箱应定期消毒,不满溢,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置放点周围应清洁,无污水、无臭味及异味。
5.3绿地、花坛、隔离带内、行道树周围不应有杂物、纸屑、脏物等。
5.4水池池水保持清澈透明,水池内无漂浮、沉积杂物,无青苔、异味。
5.5雕塑应无污渍、污迹、灰尘等。
5.6广告牌、标志牌、照明灯具、栏杆、反光镜等表面应无灰尘、污垢、污渍,石料表面、金属表面、玻璃表面均应色泽明亮、无划痕。
5.7建筑物各进出口台阶、门厅地面按4.1.1的规定.底座外墙面、立柱应色泽光亮,无污渍、污垢。在2m以下部位无灰尘、污渍;外侧玻璃及窗台、窗框按4.3.1的规定。
5.8踏步地毯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污垢、污渍。
6外墙保洁服务
6.1外墙应保持清洁,无积灰,清洗后应无色差,变色。
6.2外墙分类清洗质量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7专项保洁服务
7.1打蜡
7.1.1面蜡应均匀覆盖,不得有漏打之处和气泡存在。

7.1.2封底蜡、面蜡每层的厚度不得低于0.5mm。
7.2地毯清洗
7.2.1天然纤维地毯宜采用干式或半干式清洗(合成纤维地毯清洗方法不限)。
7.2.2选用的清洁剂应尽量减少对地毯纤维的损害。
7.2.3清洗后,地毯应无缩水、褪色、变形、破损、污点、毒点、残留物。
7.2.4清洗后,地毯应清洁,纤维方向一致,色泽均匀无色差。
7.3沙发清洗
7.3.1清洗后,沙发应无缩水、褪色、变形、破损、污点、霉点、残留物。
7.3.2清洗后,沙发应清洁、色泽均匀、无色差。

皖ICP备2022000366号

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