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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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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给农民工朋友:建设领域农民工讨薪指引(2015年底版)

本指引所称的建设领域特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

一、进入工地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要到正规的劳务施工企业工作,要在一个月内主张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未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二)如无法做到,由包工头雇佣进入工地,那么请注意下列内容:

 

在工程存在违规转包分包的情况下,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产生的欠薪由上一级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支付义务。但在实践中由于层层转包,该单位并不掌握具体的用工人数。工人的工资数额是由包工头与工人个人约定,支付情况也只有双方掌握。因此在发生欠薪时,实际的用工数与实际的工资额是否存在,真实性如何,还需甄别。遗憾的是在现行的条件下,甄别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而甄别不到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很难作出行政处理。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建设领域内讨薪案件会一再成为焦点。为尽量避免上述问题,所以:

 

1、要注意该工程有无正规的审批手续,尤其要注意其工地的项目公示栏,要注意记录此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信息

 

2、鉴于当前建设领域大量存在的将工程发包于无资质个人或组织的现象,且对于违规发包的施工单位与包工头雇佣的工人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争议。故是否能主张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各地做法不一。因此,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在进入工地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举报。如能迫使施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最好,如不能则要尽量收集下列资料:

 

a、进入工地时发放的工衣、工卡、工帽、工资卡、饭票等;

b、工伤的裁定、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或者监理的处罚等;

c、与包工头的签订协议,或其出具的欠条,必要时可将雇佣时的约定录音;

d、考勤记录、工友证言。

 

二、讨薪时要注意的事项:

 

1、要坚持及时、合理、合法的讨薪,理论上在一个月后还未支付工资就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尽量避免在年底扎堆投诉。莫听信他人煽动,不主张采取围堵、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讨薪。

 

2、只坚持自己所应得的工资,不提无理要求。要避免成为包工头索要工程款甚至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3、条条大路通罗马,视情况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起诉包工头追讨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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